首页 >> 示范村镇 >> 武德镇 >> 地方特色 >> 正文

武德镇概况
发布日期:[08-08-18 16:29:37] 点击次数:[]

温县 武德 镇总面积 47平方公里, 44616余人,耕地 44815亩,辖 27个行政村。该镇区位优势明显,北依沁河,东连武陟,西接沁阳,居温县、沁阳、博爱、武陟四县市城区中心,是远近闻明的调料之乡、怀药之乡、优质小麦种子之乡。近年来,该镇党委政府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强力实施“兴工强镇、项目攻坚”战略,在全镇初步形成了机械制造、彩印包装、农副产品加工三大支柱产业。

 

自然条件优越   地处黄河冲积平原,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年均降雨量 550 毫米,适宜于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及棉花、油料、蔬菜、怀药等经济作物种植,开发潜力巨大。

 

交通四通八达   地处郑州、焦作、新乡、洛阳四市中心,南面黄河公路大桥与连霍高速相连,北面焦温、焦晋高速公路南北贯通,获轵高等级公路横连东西,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

 

投资环境优良    2006 年,镇党委、政府出台了 <<武德镇招商引资及企业纳税奖励办法 >>,镇招商引资办公室代办投资 企业的立项、审批、注册等手续,免征投资企业县内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投资企业挂牌重点保护,并给予投资企业财政税收方面优惠扶持政策,为投资者在办理户口迁移、子女就学、投资审批事项等方面提供全程服务,在全镇形成了“亲商、安商、尊商、富商”的良好氛围。

 

武德镇 2006 年招商引资及企业纳税

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我镇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拓展招商引资渠道,吸引更多的外来投资者到我镇投资,鼓励现有企业发展生产,扩大规模,提高纳税额,充分调动社会各届积极性,推动我镇经济加快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通过各种渠道向武德镇引荐外来投资项目,并成功的,一律给予奖励。

  第二条    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视不同情况上报县政府,按照有关程序分别给予记功、记大功、上浮工资、授予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等奖励。

  第三条    引进项目成功的标准为:

  一、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二、已批准的合同章程中外来资金按期到位。以银行进帐单为准。

  第四条    奖励标准

 (一)对引进外来投资的有功人员给予重奖,标准如下 : 属外资工业项目的,按固定资产投入部分的 1% 计奖;属内资工业项目的,按固定资产投入部分的 5 ‰计奖,第三产业按 2.5% 计奖。

 (二)对提供招商引资信息者,经镇有关部门洽谈成功的项目,按固定资产 2 ‰给予信息奖,最高不超过 5 万元。

 (三)争取国家和省市政策性补贴资金的按 5% 提取奖金。属于无息投资的按 3-----5% 提取奖金;属于低息投资的按照 1--2.5% 提取奖金;属于银行基础利率投资的按照 1 ‰提取奖金,此奖由受益单位支付。

 (四)凡外部力量给我镇引进无偿资金的,可按引资总额的 5% 给予重奖。

 (五)对特殊情况的招商项目及企业项目建设用地,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奖励和给予优惠。

 (六)企业纳税奖

    当年上交税金达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且较上年增幅在 5% 以上的企业,奖励现金 2 万元 ; 当年上缴税金在 50--100 万元(含 50 万元),较上年增幅在 10% 以上的企业,奖励现金 1 万元;当年上缴税金在 20--50 万元(含 20 万元),且较上年增幅在 20% 以上的企业,奖励现金 0.5 万元;当年上缴税金在 10--20 万元(含 10 万元),且较上年增幅在 25% 以上的企业,奖励现金 1000 元。

   (七)与往年出台的奖励及优惠政策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

 

投资环境优良    2006 年,镇党委、政府出台了 <<武德镇招商引资及企业纳税奖励办法 >>,镇招商引资办公室代办投资 企业的立项、审批、注册等手续,免征投资企业县内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投资企业挂牌重点保护,并给予投资企业财政税收方面优惠扶持政策,为投资者在办理户口迁移、子女就学、投资审批事项等方面提供全程服务,在全镇形成了“亲商、安商、尊商、富商”的良好氛围。

 

武德镇 2006 年招商引资及企业纳税

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我镇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拓展招商引资渠道,吸引更多的外来投资者到我镇投资,鼓励现有企业发展生产,扩大规模,提高纳税额,充分调动社会各届积极性,推动我镇经济加快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通过各种渠道向武德镇引荐外来投资项目,并成功的,一律给予奖励。

  第二条    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视不同情况上报县政府,按照有关程序分别给予记功、记大功、上浮工资、授予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等奖励。

  第三条    引进项目成功的标准为:

  一、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二、已批准的合同章程中外来资金按期到位。以银行进帐单为准。

  第四条    奖励标准

 (一)对引进外来投资的有功人员给予重奖,标准如下 : 属外资工业项目的,按固定资产投入部分的 1% 计奖;属内资工业项目的,按固定资产投入部分的 5 ‰计奖,第三产业按 2.5% 计奖。

 (二)对提供招商引资信息者,经镇有关部门洽谈成功的项目,按固定资产 2 ‰给予信息奖,最高不超过 5 万元。

 (三)争取国家和省市政策性补贴资金的按 5% 提取奖金。属于无息投资的按 3-----5% 提取奖金;属于低息投资的按照 1--2.5% 提取奖金;属于银行基础利率投资的按照 1 ‰提取奖金,此奖由受益单位支付。

 (四)凡外部力量给我镇引进无偿资金的,可按引资总额的 5% 给予重奖。

 (五)对特殊情况的招商项目及企业项目建设用地,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奖励和给予优惠。

 (六)企业纳税奖

    当年上交税金达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且较上年增幅在 5% 以上的企业,奖励现金 2 万元 ; 当年上缴税金在 50--100 万元(含 50 万元),较上年增幅在 10% 以上的企业,奖励现金 1 万元;当年上缴税金在 20--50 万元(含 20 万元),且较上年增幅在 20% 以上的企业,奖励现金 0.5 万元;当年上缴税金在 10--20 万元(含 10 万元),且较上年增幅在 25% 以上的企业,奖励现金 1000 元。

   (七)与往年出台的奖励及优惠政策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

 

交通四通八达   地处郑州、焦作、新乡、洛阳四市中心,南面黄河公路大桥与连霍高速相连,北面焦温、焦晋高速公路南北贯通,获轵高等级公路横连东西,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

 

投资环境优良    2006 年,镇党委、政府出台了 <<武德镇招商引资及企业纳税奖励办法 >>,镇招商引资办公室代办投资 企业的立项、审批、注册等手续,免征投资企业县内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投资企业挂牌重点保护,并给予投资企业财政税收方面优惠扶持政策,为投资者在办理户口迁移、子女就学、投资审批事项等方面提供全程服务,在全镇形成了“亲商、安商、尊商、富商”的良好氛围。

 

武德镇 2006 年招商引资及企业纳税

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我镇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拓展招商引资渠道,吸引更多的外来投资者到我镇投资,鼓励现有企业发展生产,扩大规模,提高纳税额,充分调动社会各届积极性,推动我镇经济加快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通过各种渠道向武德镇引荐外来投资项目,并成功的,一律给予奖励。

  第二条    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视不同情况上报县政府,按照有关程序分别给予记功、记大功、上浮工资、授予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等奖励。

  第三条    引进项目成功的标准为:

  一、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二、已批准的合同章程中外来资金按期到位。以银行进帐单为准。

  第四条    奖励标准

 (一)对引进外来投资的有功人员给予重奖,标准如下 : 属外资工业项目的,按固定资产投入部分的 1% 计奖;属内资工业项目的,按固定资产投入部分的 5 ‰计奖,第三产业按 2.5% 计奖。

 (二)对提供招商引资信息者,经镇有关部门洽谈成功的项目,按固定资产 2 ‰给予信息奖,最高不超过 5 万元。

 (三)争取国家和省市政策性补贴资金的按 5% 提取奖金。属于无息投资的按 3-----5% 提取奖金;属于低息投资的按照 1--2.5% 提取奖金;属于银行基础利率投资的按照 1 ‰提取奖金,此奖由受益单位支付。

 (四)凡外部力量给我镇引进无偿资金的,可按引资总额的 5% 给予重奖。

 (五)对特殊情况的招商项目及企业项目建设用地,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奖励和给予优惠。

 (六)企业纳税奖

    当年上交税金达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且较上年增幅在 5% 以上的企业,奖励现金 2 万元 ; 当年上缴税金在 50--100 万元(含 50 万元),较上年增幅在 10% 以上的企业,奖励现金 1 万元;当年上缴税金在 20--50 万元(含 20 万元),且较上年增幅在 20% 以上的企业,奖励现金 0.5 万元;当年上缴税金在 10--20 万元(含 10 万元),且较上年增幅在 25% 以上的企业,奖励现金 1000 元。

   (七)与往年出台的奖励及优惠政策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

 

投资环境优良    2006 年,镇党委、政府出台了 <<武德镇招商引资及企业纳税奖励办法 >>,镇招商引资办公室代办投资 企业的立项、审批、注册等手续,免征投资企业县内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投资企业挂牌重点保护,并给予投资企业财政税收方面优惠扶持政策,为投资者在办理户口迁移、子女就学、投资审批事项等方面提供全程服务,在全镇形成了“亲商、安商、尊商、富商”的良好氛围。

 

武德镇 2006 年招商引资及企业纳税

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我镇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拓展招商引资渠道,吸引更多的外来投资者到我镇投资,鼓励现有企业发展生产,扩大规模,提高纳税额,充分调动社会各届积极性,推动我镇经济加快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通过各种渠道向武德镇引荐外来投资项目,并成功的,一律给予奖励。

  第二条    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视不同情况上报县政府,按照有关程序分别给予记功、记大功、上浮工资、授予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等奖励。

  第三条    引进项目成功的标准为:

  一、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二、已批准的合同章程中外来资金按期到位。以银行进帐单为准。

  第四条    奖励标准

 (一)对引进外来投资的有功人员给予重奖,标准如下 : 属外资工业项目的,按固定资产投入部分的 1% 计奖;属内资工业项目的,按固定资产投入部分的 5 ‰计奖,第三产业按 2.5% 计奖。

 (二)对提供招商引资信息者,经镇有关部门洽谈成功的项目,按固定资产 2 ‰给予信息奖,最高不超过 5 万元。

 (三)争取国家和省市政策性补贴资金的按 5% 提取奖金。属于无息投资的按 3-----5% 提取奖金;属于低息投资的按照 1--2.5% 提取奖金;属于银行基础利率投资的按照 1 ‰提取奖金,此奖由受益单位支付。

 (四)凡外部力量给我镇引进无偿资金的,可按引资总额的 5% 给予重奖。

 (五)对特殊情况的招商项目及企业项目建设用地,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奖励和给予优惠。

 (六)企业纳税奖

    当年上交税金达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且较上年增幅在 5% 以上的企业,奖励现金 2 万元 ; 当年上缴税金在 50--100 万元(含 50 万元),较上年增幅在 10% 以上的企业,奖励现金 1 万元;当年上缴税金在 20--50 万元(含 20 万元),且较上年增幅在 20% 以上的企业,奖励现金 0.5 万元;当年上缴税金在 10--20 万元(含 10 万元),且较上年增幅在 25% 以上的企业,奖励现金 1000 元。

   (七)与往年出台的奖励及优惠政策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

9 7 3 1 2 3 4 8 :


『 广告位  』
『 广告位  』
『 广告位  』
『 广告位  』
『 广告位  』
『 广告位  』
『 广告位  』
『 广告位  』
『 广告位  』
『 广告位  』
『 广告位  』
『 广告位  』
『 广告位  』
『 广告位  』
『 广告位  』
网站首页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www.wxkj.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温县科技局 版权所有
地址:河南温县 邮编:454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