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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科技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08-05-09 17:27:27] 点击次数:[]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县政府信息,本机关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

   (一 )提出申请。申请人可根据《条例》第二十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科技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温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具体网址为 www.wenxian.gov.cn。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在温县科技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后直接以电子文档方式发送至温县科技局邮箱 wxkjbgs@126.com。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息左下角注明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的字样。

         3.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 、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15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5个工作日。

  ⑴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⑵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⑶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⑷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⑸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之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时由申请人承担的打印及复制的成本费用和邮寄费的收费标准等,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四、监督方式及程度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温县科技局
二 ○○八年五月一日


  ◇ 温泉镇
  ◇ 岳村乡
  ◇ 祥云镇
  ◇ 招贤乡
  ◇ 番田镇
  ◇ 黄庄镇
  ◇ 北冷乡
  ◇ 武德镇
  ◇ 赵堡镇
  ◇ 南张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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